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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组督查素股创建国家“示范单位”工作

来源:院务部   编辑:    审核: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2-04   点击量:   作者:
    11月中旬,由省发改委环资处、省节能办及省节能监察中心、省卫生厅组成的省公共机构节能督查组一行6人来到素股,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等形式再次督导素股“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”创建工作,并对素股 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。王安平院长、许延世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。
   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素股创建工作思路和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,并对素股 在国家检查验收前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:要紧密结合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》的6个方面对照自查,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、目标管理、节能宣传、节能审计、合同能源管理等工作及相关材料,尤其是“十二五”以来的资料。要把能源状况细分,节能措施要与数据挂钩,明确表达节能效果等。
    王院长认为,素股 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节能工作,尤其近几年,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,包括:电力改造、节能产品应用以及部分大楼供暖分户计量等等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与国家和省上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;他表示,素股作为省上第一批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,一定会尽全力做好此项工作,争取年内通过国家验收。
    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,该项荣誉的获得不仅反映了一个单位的良好形象,也体现了一个单位的文明层次,并将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。